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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受伤导致两根手指骨折,公司不处理

工伤赔偿 2022-10-20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构不构成工伤,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如果不构成的话,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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