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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六百加提成请一天事假还要扣一百块钱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0-20 1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扣工资基数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请事假等事由而扣除劳动者的工资的基数。如果因劳动者的原因还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可从劳动者的工资每月扣除最多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请假扣工资的标准,是由用人单位依法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的,一般是按照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水平来扣除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事假扣工资应当先用职工当月工资总额除以劳动者的应当出勤天数计算出日工资数额,然后根据劳动者请事假的天数计算应当扣除的工资总数额,得出事假扣除工资数。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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