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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打听一下有鉴定后续辅助用品及后续治疗费的地方吗?事情是我弟弟因交通事故致为植物状态,三年了仍如此,现上告,伤残已鉴定,为植物人一级,但对方律师还提出必须还要有关于鉴定后续辅助用品及后续治疗费,所以请各位帮帮忙,有知情者告诉我一声,我弟弟今年还只有23岁,我们很需要这钱来挽留他,先谢谢啦!我想打听一下有鉴定后续辅助用品及后续治疗费的地方吗?伤残已鉴定,但对方律师还提出必须还要有关于鉴定后续辅助用品及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 2019-03-07 0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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