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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要拆我家泥巴房子,泥巴房子现在没人住的那种,请问有补偿吗,如果我不同意,算是强拆吗

房产纠纷 2022-10-21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强拆,如强拆的原因是违建,合法的情形下强拆免于补偿。如果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强拆,仍可以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获得补偿。《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强拆的房子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不同情况判定。如果属于合法建筑并且在允许建筑的时间内的是有补偿的,但是,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过允许建筑期限没有自行拆除,强拆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是面临拆迁还是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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