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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去年11月9日在养老院摔伤,股骨颈骨折,至今瘫痪在床上。今年2月20日腹泻也不好,被家人送到医院,出院后回家养护。养老院至今对当事人一点信息也没有。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赔偿事项有时效规定吗?

工伤赔偿 2022-10-22 12: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有违约金,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仍然需要赔偿,只是赔偿金额和方式不一样。如果有违约金的,那就按照违约金来,没有违约金的,就是赔偿造成对方的损失。
    不过总体而言,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对你比较有利,对方必须举证自己的损失,一般是金钱债务,那就是利息。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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