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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户口跟随母亲迁走,现在孩子18岁,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和父亲一起,村委会不给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离婚 2019-02-01 0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迁户口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新生婴儿可以随母亲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申办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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