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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署一年劳动用工合同,早已过去了5个月都还没转正定级,假如辞退,是我赔偿金吗?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22-10-24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非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是,可以要求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形:
    1、若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 签了劳动合同一年被辞退,如果是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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