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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自农村。我们的民间婚姻已经有一年半没有登记了。那个女人说她没有感情。她仍然想要家里的东西。汽车和一切都消失了。我能拿回8万元的彩礼吗

离婚 2022-10-26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予返还。同居两年上属于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务,表示其欲与对方结婚的诚意。因此,如果一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的,为了与对方结婚必须给的钱,就属于彩礼钱。
    如果不是按照当地风俗给对方的财物,是双方感情好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钱
  •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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