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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分居四年,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要我给他两万块钱才离婚,怎么办?他是湖北荆州的,我是湖北宜昌的,结婚证是在我们这边拿的。我该在哪里起诉离婚。我和我老公分居四年,他不同意,要我给他两万块钱才离婚,怎么办?结婚证是在我们这边拿的。我该在哪里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3-03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双方协议离婚,然后都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其二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根据双方的各种条件进行分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即谁的条件比较优越,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那么孩子就判决归谁抚养。
    另外,2岁以内的孩子判决归女方抚养的比较多,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
  •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同时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1、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的可离婚情形,你可以要求起诉离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供养女方及其弟弟读书,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弟弟的赠与,与协商支付女方补偿款无关。
    3、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要说明这些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开支。
    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大概时间3-6个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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