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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如何才能我一个人继承所有财产?需要公证?还是赠予?

继承 2019-02-02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
  • 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赠与合同,申请人指的是赠与人于手赠与人双方,如果是赠与书,申请人仅指赠与方,而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是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
    赠与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
    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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