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有可能是不给判离的,那么,为了省诉讼费,第一次起诉离婚,在起诉书中提出财产分割好,还是不提出财产分割好呢?如果不提财产分割,万一法院判决允许离婚又该怎么办呢?法院很有可能是不给判离的,还是不提出财产分割好呢?如果不提财产分割,万一法院判决允许离婚又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3-05 15: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属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应该一次性进行审理,以确定的双方在离婚后各自对该债务的承担份额。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债务存在争议、或牵涉到第三人利益的,法院也可以先行处理婚姻问题,对该债务不予处理。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就该债务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的,该分割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于 债权人而言,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当事人可不交纳诉讼费用: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几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属于非讼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不收取诉讼费用是适宜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和再审的案件。   这类案件当事人已交纳过诉讼费用,不能再交纳。即使人民法院因原判确有错误依法进行改判,也不能再要求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因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是由于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同时,因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也不交纳诉讼费用,但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进行再审的案件,申请应当交纳诉讼费用。   但法律同时规定,有两种情况要除外,即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或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1、起诉离婚的材料比较简单,只要原被告身份证明,结婚证,起诉状,需要分割财产的,再提供财产证据就可以了。
    2、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六个月以后再行起诉;但是如果一方存在较为严重的过错(包括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感情破裂的,那么法院可能在第一次起诉就作出离婚判决,
    3、目前建议你收集老公对你施暴的证据,将来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芜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