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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吗

婚姻家庭 2022-10-29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征得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改孩子的姓氏。根据相关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
    离婚时,不得擅自变更子女姓氏,否则另一方有权起诉主张恢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离婚后,孩子改名一般是需要父母双方同意的。一般来说,子女姓名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改名。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女方能够在离婚后改孩子的姓,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恢复原姓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父或者母擅自更改子女姓名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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