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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还有1个月,公司以前三个月考核不佳为由想要提前解除合同。我可以要求履行合同至试用期结束,并申请N1的补偿么?

劳动纠纷 2022-10-30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与单位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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