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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孩子户口不在他父亲的户口簿上其父亲去世孩子能分得他的遗产吗

继承 2022-10-30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其中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产继承方法:首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再确认遗产范围。最后,根据被继承人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被继承没有指定的,由继承人自行协商份额,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未出生的孩子,在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胎儿顺利出生的,则有权继承所保留的份额,如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即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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