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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劳动合同规定是8点30上班,8点15打卡算迟到,8点20开早会,我今天早上没有参加早会,打卡时间是8点10分,然后公司开具了书面的罚款单,说是公司规定不参加早会罚款50,这样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30 0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员工迟到的问题,公司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可以对员工处罚款或者警告,但是公司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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