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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现在不给我房租,我可以从租户手里把房子收回来么

房产纠纷 2022-10-30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租房子房东是否有权利收回,要看情况。如果属于擅自转租的,房东在转租后六个月内知情但不同意转租的,可以依法收回房屋;但如果房东在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不能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未经房东许可转租房子房东有权利收回。如果属于擅自转租的,房东在转租后六个月内知情但不同意转租的,可以依法收回房屋;但如果房东在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不能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二房东不给房租大房东不可以随意赶人。转租行为经大房东授权且未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大房东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由此给大房东造成的损失应向二房东主张赔偿;未经大房东授权或已超过原合同租赁期限的,租客签订的合同无效,租客可以及时报警向二房东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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