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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商铺一套,住宅一套,两套房现在均有贷款,现在打算协议离婚,商铺归他,住宅归我,各自归还贷款,如果离婚后他用商铺做二次抵押,就是没还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用房子贷款,如果他不还房贷,银行和贷款公司都会起诉他,会不会影响我的这套住宅?婚姻存续期间,第一次贷款是从银行贷的,应该属于共同债务,第二次贷款是离婚后他个人像贷款公司贷的,如果他不还贷款,银行会拍卖房子,拍卖价格可以还清欠银行的贷款,第二债务人是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如果起诉,还与我有关系么?如果他不还房贷,会不会影响我的这套住宅?应该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他不还贷款,还与我有关系么?

房产纠纷 2019-05-12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直不结清的话,逾期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并且影响以后的经济生活。随着征信记录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麻烦。
    1.首先,银行会开始给你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复利,利滚利,他的欠款会越来越多。其次,信用卡被冻结停用,其他信用卡也可能受到牵连被降额、停卡。再次,银行会开始电话催缴。
    2.催缴无果,银行会把名单转给催收公司,他将受到催收公司的催收。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他,他可能为此要承担法律后果。
  •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 如果卖房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付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 离婚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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