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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财务的,一个月之前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了,但是现在超一个月了还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31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要经过下列手续:劳动者先提出辞职的申请;被审批通过后,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再由单位为其出具离职证明文件;最后由单位结清工资,为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离职手续: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员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辞职:
    1、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3、办理离职工资结算手续;
    4、办理离职证明;
    5、办理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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