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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6个月零2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算半个用,还是算1个月

劳动纠纷 2022-10-31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个月,且本人的实际工龄没有可以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则公司应按7个月的工资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单位依法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的,则半月的工资补偿来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六年的,支付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三年的,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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