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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离家出走了家里人报警会有用吗?已成年

综合法律 2022-11-01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年人离家出走,报案人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
    那么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法律依据:



      《失踪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



      调查失踪人员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主管。



      对接报人员失踪的,由失踪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失踪地不明或无法确定的,由最初接警或接到110 指挥中心指令的公安派出所受理。



      因工作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援助;上级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组织力量协助查找。

  • 离家出走报案,警察肯定会受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失联24小时以后,家人或者朋友就可以向公安机安报警,公安机关会列入失联人员内部网查询。  如果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会通过协查的方式解决,即区域内所有公安机关联动,有相关人员消息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家属。
      而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发生离家出走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只能以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帮助家属联系和发布寻人启事,但不会专门协助家属找人,如果明确是自行离家出走,警方不会以失踪人口来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
    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 孩子离家出走报警之后有用,警察会帮你找。  根据《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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