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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公不给生活费老婆可以去法院告他吗?

离婚 2022-11-0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应该承担如下责任:一般情况下,应当承担给付扶养费的责任。若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需要扶养的妻子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法律规定,婚内夫妻之间不给生活费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起诉的。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婚内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对方不给生活费时有权起诉,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一般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夫妻一方因婚后全专心顾家,导致没有工作没有个人经济收入的,可以向有工作的另一方主张生活费,对方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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