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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有私生子,我知道私生子可以分财产,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财产外流呢?我可以让老公立遗嘱,财产全部归婚内的儿子和女儿继承与外人无关吗?我知道私生子可以分财产,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财产外流呢?财产全部归婚内的儿子和女儿继承与外人无关吗?

继承 2019-01-19 1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2.男子死亡后,由配偶、父母、子女(含费婚生子女)等额继承遗产;
    3.该男子有权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继承人或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对于配偶的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无权作出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他们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本案的关键点看你丈夫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合法有效按遗嘱继承就可以,不考虑婚生子与非婚子的问题;但如果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那么非婚生子他的继承权是受法律的保护的。

  •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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