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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2000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领失业金,现在可办理申领吗?

劳动纠纷 2022-11-01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去领取失业金,但必须符合下列申领条件:
    1、在失业前与单位累计缴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自愿而中断就业的;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的。法律依据: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去领取失业金,但必须符合下列申领条件:
    1、在失业前与单位累计缴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自愿而中断就业的;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若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可办失业证申领失业金;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60日内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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