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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孕期因身体不适提出离职的能领到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1-01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哺乳期是否可以办失业金需要视情况才能决定其是否可以办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是非本人主动解除工作的,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和哺乳期无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怀孕自己辞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条件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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