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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我八万元,我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封了被告的银行卡,被告联系我并答应每月月发工资还一千五,要四五年才可还完,我申请暂缓执行,有什么隐患没有若?他中断还款我怎么办?谢谢律师

案件执行 2022-11-02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后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对方依然不还钱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强制执行的措施有查询、扣押、查封其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起诉后不还钱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还是没钱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也就是从工资里面扣。如果没有收入的,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会依法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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