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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商标复审,商标复审有哪些类型

2022-11-03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等。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复审的情形有:
    1、商标局书面通知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不服的;
    2、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
    3、商标复审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复审有以下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经过审查,发现符合情况的,法院应该予以受理,当事人也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商标复审是对商标有人提起质疑的时候进行的,是对审核商标出错的一种救济方式,同时也是保障商业稳定的一种手段,而且能有效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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