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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了就业协议,协议规定了违约金5000元,还没到时间去上班呢,要是想解除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1-03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约定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条款,但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根据法律规定,就业协议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若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其他的情况不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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