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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重新申请一个监护人吗?除爸爸以外。

离婚 2022-11-03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变更监护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原来的监护人具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等情形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变更监护权需要的流程:监护人有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或者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形,被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提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特别程序变更监护权,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变更法定监护人的。但存在监护人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等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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