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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是德州运河新XX退休教师,前几天去逝丧葬费,抚羞金,家属生活费怎么发放

劳动纠纷 2022-11-04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是按地区的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六个月,因此不同的地区获得的数额就会有所不同。此外还有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教师丧葬费一般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公司4个月的标准执行,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一般为3000到4000左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1、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2、抚恤金,简而言之,就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



      
    3、抚恤金包含两种:一是伤残抚恤金,在现代,这主要针对的是工人或职工因工被确定为残废,且丧失完全劳动力,需靠他人扶助饮食起居的情况,发放抚恤金,至死亡时止。另外发放的对象还包括革命伤残军人;二是死亡抚恤金,这主要针对的是因公死亡的职工家属、革命烈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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