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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我爷名下有一套房产,没有立遗嘱,正常继承人是我爷大儿子,我爷女儿,还有我爸,但我爸去世的早,我就是代位继承,现在他们两个人打算签字放弃继承,这个房子给我名下,这种情况我需要承担什么费用,就是税是多少

继承 2022-11-04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产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继承权公证费。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
    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产权转移书据等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条
    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立据人万分之五贴花。
    第十三条
    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 房产继承的税费有: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还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公证费、房产评估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产继承税费的规定:房产继承没有契税,但是如果需要缴纳房屋评估价的合同印花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时候需要交纳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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