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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补缴的医疗保险,出院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2-11-04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报销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可以报销。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的,即报销的节点是出院后或转院后,出院又住院的,可以等第二次出院后再报销即可。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2、或者是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再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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