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的房子说今年6月30号交房然后推迟到了9月30号现在又说到年底交房违约金就万分之0.1赔的太少了而且已经逾期60天了我可以强制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2-11-05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延期交房进行退房需要购房者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没有办好相应退款手续的自第16日起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每天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法律依据:发生延期交房进行退房需要购房者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没有办好相应退款手续的自第16日起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每天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不需赔偿贷款的利息。但需要按照逾期交付期间内,有关房产部门或房产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给予买方损失赔偿额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延期交房退房流程是:购房者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没有办好相应退款手续的自第16日起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每天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