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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房子户主是老人。两位老人都去世了,户主遗嘱上写道,房子留给小儿子,但这个遗嘱没有公证,只是老人以前写了放在柜子里的。这个可以遗嘱继承吗

继承 2022-11-05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立下遗嘱把房子给儿子,遗嘱有效。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并且不需要经过任何一个人的同意,遗嘱更不会因此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遗嘱继承,指的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又称“指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
    3、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继承人可以成为遗嘱保存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继承人作为遗产保管人管理遗产,因此是可行的。但是其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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