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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还有可能再生存发展吗

破产清算 2022-11-06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重整在公司还能拯救的情形下,优于破产清算。若是重整的方案通过,公司就能够继续运营,股东也许可以获得利润。破产清算之后,公司就只能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但是破产重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严谨的法律概念。破产重组可能会使公司重新恢复生产经营,也可以会使公司转入破产宣告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 企业破产重整的条件如下: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3、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重整的裁定。《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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