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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解除劳务合同

劳动纠纷 2022-11-06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有没有跟你谈赔偿的问题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劳务关系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关系;
    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劳务关系的事由,解除劳务关系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劳务关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务关系: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约;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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