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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一家企业在员工因非工伤养病期间,找不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1-06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可以。用人单位不得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者非因工负伤,而单位在其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但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医疗期满劳动者主动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解约,有赔偿金;如果程序合法,解约的情形也符合法定情形的,则没有赔偿金,只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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