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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解放前在本市建造私房一间居住,户内同住有妻子儿子女儿,还有弟弟。1964年该房屋分为二间兄弟俩各住一间分别为41号与43号。1976年兄长过世,其妻住之1980年生活不能自理,户口迁入小儿子家住,此房空着,1988年其弟在我们不知情之下把我们的房屋登记在他名下并办理了国土使用权证。2016年该地段动迁,他们拿了全部动迁利益。当年我们没有在规土局里登记。现只有户籍证明与地租费发票。不知怎样讨回动迁利益。户内同住有妻子儿子女儿,他们拿了全部动迁利益。现只有户籍证明与地租费发票。不知怎样讨回动迁利益。

房产纠纷 2019-02-16 06: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私房动迁一般补偿给产权人的!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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