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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的儿子有权利继承我家的财产吗?

继承 2022-11-06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继承权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财产继承权有如下原则:
    1、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合法原则;
    3、男女公平原则;
    4、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财产继承权是自然人的合法权利之一,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等协议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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