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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债,法院会执行拍卖父母的房产为其还债吗

债权债务 2022-11-07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后只有一套房产,如果该房产是用于被执行及由其抚养的家属生活必须的房产,则不可以进行拍卖。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父亲欠债儿子被法院查封房子,如果该房子是债务人的遗产,应当及时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否则法院可以拍卖该房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房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财产需要分情况而定。
    一、以下情形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若父母欠债后,将自己名下所有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子女。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权,申请法院撤销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二、而以下情形法院是不能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如果子女名下的房产,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不是父母赠与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那么父母的债务就不能及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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