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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确认

劳动纠纷 2022-11-07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认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办法: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可确定为劳动关系;有劳务合同的,可确定为劳务关系;或者有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的,可确定为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来确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务关系认定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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