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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需要什么东西

离婚 2022-11-07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过户登记申请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房屋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夫妻离婚房子是能够依法过户给子女的。且如过户房产的,当事人需要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孩子的身份证明、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夫妻离婚后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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