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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吃低保

综合法律 2022-11-07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吃低保的个人名下能有存款。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疾病不是申请低保的前提,如果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自食其力,无任何经济收入,则可享受低保,申请低保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可以享受低保的情况:
    1、因家庭中有老弱病残,而达不到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
    2、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3、因失业,暂时无法就业的。法律依据:《民政部对“将城镇非低保但相对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范畴的建议”的答复》第三条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针对一些收入刚刚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有重病、重残人员导致基本生活较为困难的家庭难以得到有效救助的现实情况,近年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多层次救助体系,缓解低保制度的“悬崖效应”。今年6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 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不给办理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

    法律依据: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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