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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授权,就把写字楼租给我,后承租方又因拖欠出租方房租,导致我受到损失,我是否可以起诉承租方赔偿?

合同纠纷 2022-11-07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足额支付房租后,享有使用权。如果承租人在租约到期后拒绝退还租赁房屋,出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承租人腾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承租人不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或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替其向出租人支付。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与次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虽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在出租人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要求次承租人退房退租时,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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