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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可以帮我补办离婚证书吗

综合法律 2022-11-07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 离婚证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后,确认属实的,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民政局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为,当事人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补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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