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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的问题

继承 2022-11-07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子过户如下:
    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
    2、继承人再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房屋的产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屋遗产继承的过户流程:
    1、房屋遗产自继承之日就发生效力;
    2、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屋管理登记机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房屋遗产继承的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遗产自继承之日就发生效力;
    2、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屋管理登记机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进行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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