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996年的商品住宅楼,共六层,我是四楼,现在政府棚户区改造用4500一平的价格货币安置,一比一点二比例安置,我想问,可以申请回迁安置吗?因为货币安装没有过渡费,办房产证的钱也是自己拿,再有就是当时二三四楼买的时候比价格比其它楼层要贵一点,我可以要求额外补贴吗现在政府棚户区改造用4500一平的价格货币安置,可以申请回迁安置吗?因为货币安装没有过渡费

房产纠纷 2019-05-13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住进回迁房开发商就给房产证的,那和商品房没有多大区别。一般来说回迁房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
  • 《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内容为: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