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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加工厂无缘无故解雇工人,做了4年,没买社保,还说没补偿,没合同,能告他吗?

劳动纠纷 2022-11-08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员工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解除合同之后企业应当向劳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工厂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符合仲裁受理范围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公司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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