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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男方婚前买车登记女方名下离婚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1-08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全款买的车,登记女方的名字,应认定为男方于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因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而且车辆是在婚前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的,所以该车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买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如果车子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车辆是由丈夫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登记在丈夫名下的,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仍归一方,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一方父母买的车如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该车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该车属于一方父母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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