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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超市,规定商品要在过期前一个月就要报临保,如果只有几天就到期了,才发现,如果没卖掉,就要员工按照销售价格买下来,这样合理吗?

公司企业 2022-11-08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一般情况,在没有特殊约定时,保修期内的运费应由买家承担。但是如果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修内的运费应当由经营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买到临期商品不可以向商家索赔。临期商品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属于安全食品、药品的范围。在保质期内不属于过期,在保持品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销售。消费者无权向商家索赔并不支持退还,双方额外达成协议的另议。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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