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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之前和售楼部约定好98w买房,现在付首付他们又不愿意这个价格签合同,现在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08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交首付再签购房合同不合理,一般是先签订合同然后再交首付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首付款只能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买房交首付不签合同的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催告,要求合同相对方立即签订合同;经催告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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